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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

2012年12月27日  点击:[]

2012年11月21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2〕6号),正式颁布《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是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等文件的基础上,针对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具体情况所制定的。该办法涵盖了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国有资产的配置、采购、使用及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是今后高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校将采取座谈、讲座等多种方式学习贯彻执行文件精神,科学配置国有资产,高效使用国有资产,规范采购和处置国有资产,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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