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公房使用单位:
近期发现部分单位因改变公房使用用途,将办公用房用作资料室,存放大量书籍资料,超过承重标准,产生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根据《四川大学公房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为保障学校公房的规范安全使用,特再次温馨提示如下:
一、变更公房使用用途前须经过资产管理处审核。
二、涉及公房结构的维修改造工程须经过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各使用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如发现违规使用或安全隐患请及时记录并报告给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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