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公用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机动车辆的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公用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已于10月20日校务会研究通过,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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