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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完成

2007年06月26日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和教育部2006年11月15日“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校清产核资的立项批复,我处牵头会同学校科产集团、审计处、监察处等部门开展了校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我校已按要求于2007年3月底完成了清产核资的主体工作。参加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的校办企业共38家。2007年4月初,我校向教育部、国资委报送了清产核资结果材料及《四川大学关于报送校办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请示》(川大国资〔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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