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07]1号)精神,为全面摸清家底并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在四川大学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2007年上半年,我处牵头会同财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校办、规划建设处、审计处、监察处、后勤集团、科产集团、图书馆、档案馆、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720所、国际交流中心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对我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查,形成资产数据7万余条,收集证据14册,近4000页,形成《四川大学关于资产清查的工作报告》(川大国资〔2007〕13号),2007年5月底,我校资产清查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受并通过了财政部委托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