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调查学校各单位购置(划拨、出让)土地情况的通知》(川大国资[2006]7号)文件精神,我处在陈爱民副校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全校教学单位、行政部门、业务单位和办学实体(不含独立学院)购置土地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共送达调查表 64 份,并全部收回。
通过此次土地资源的调查,基本掌握了全校教学单位、行政部门、业务单位和办学实体购置土地的情况。有关数据将进入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并按年度更新。
学校各教学单位、行政部门、业务单位和办学实体今后购置土地时,请及时到国有资产及后勤管理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