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校计划管理助理1名。
一、招聘岗位:产权管理岗
1.完成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
2.完成校办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备案工作,参与校办企业的改制及监管工作。
3.参与对使用学校各项无形资产(含专利、专项技术、商标、字号、著作权等)的行为进行批准并监督。
4.参与学校地产管理工作,包括土地确界、办证及审批、监督等工作。
1.热爱资产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能全身心投入资产管理服务工作。
2.熟悉产权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相关专业软件,能独立开展工作。
4.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身体健康,原则上硕士年龄30岁以下,博士年龄35岁以下。具有工商管理或企业管理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四、相关待遇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国资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学校有关部门和国资处组成招聘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择优并报学校批准聘任。
六、招聘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22日(周末除外)
2.招聘方式:应聘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将自荐材料(包括报名表、个人简历、各类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交到望江校区行政楼25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