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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3年03月25日  点击:[]

关于申报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财办库[2012]344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3]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的

评审专家的征集和专家库的建立是开展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障。此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征集工作对于我校争取更多的专家进入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及我校的招投标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 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上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三、申报步骤

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开通了“专家申报推荐系统”,请专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主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阅读注册协议:注册协议用于告知申请人员注册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只有同意该协议后,才可以继续进行注册。

2.填写登录信息:登录信息主要用于生成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以便于日后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3.选择所属部委:请选择“教育部”下“二级授权推荐部门”中的“四川大学”。

4.填写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毕业院校、政治面貌、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工作起始时间、现任职务、职称、照片、工作单位、工作地址、通讯地址、邮编、工作所在区域、是否参加全国评标、手机号码、电话、邮箱、专家类别、评审品目(评审品目的选择请参见后文的注意事项擅长行业、健康状态、工作状态、工作简历、本人参加过何种项目招标评标、评估、论证活动、本人专业领域研究及成果、所属部委、备注等。

5.上传证件信息:要求必须扫描上传的资料有: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专业职称证书、单位证明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分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申报两种。学校鼓励符合资质的教师自行申报。为做好我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申报工作,请校内各单位,特别是招投标专业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本专业领域的申报工作。

五、时间要求

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校内申报工作完成后由学校统一初审报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教育部终审后报财政部。新专家库建设完成以后,原专家库将停止使用,原专家库中专家如需进入新专家库,需要重新申请。

六、专家库的使用

进入政府采购专家库的我校专家自动进入我校各专业组的评标专家库。

联系人:蔡敏(四川大学行政楼254)

联系电话:85407043

附件:1、《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见国资处下载空间)

温馨提示:

1、如果注册信息未进行提交,下次可凭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继续填写注册信息。

2、注册时请提前准备如下证件的影印件或者扫描件:专家照片、学历证书、身份证、专家相关资质等。

3、上传的扫描件大小请不要超过1M,且保持正面视图。

4、由于安全设置的需要,请在一个小时内注册完成所选项,如超时并已注册完登录信息(第一步),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继续填写未完成信息。

5、选择所属部委,请选择教育部下的“二级授权推荐部门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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