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统筹安排2007年校园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经费,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由国资及后勤管理处牵头进行2007年校园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立项工作。无论是由学校出资还是各学院、各部门自筹资金的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全部实行申报、立项制度,以便于统一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的申报:
(1)项目申报时间截止为2006年9月29日;联系电话:85460543 联系人:贝老师 兰老师 潘老师; 报送地点:行政楼235#房间
(2)项目申请应包含项目的内容、工期、经费概算、资金来源、施工的特殊要求等,以书面形式统一报国资及后勤管理处(附件一:《2007年校园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此表格可在四川大学校园网国有资产及后勤管理处主页上下载空间栏目下载)。
2、项目的审核:
(1)各学院、各部门将申报表在2006年9月29日前报国资及后勤管理处,超过时间申报,将不列入2007年校园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计划;
(3)国资及后勤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项目资金的合理性进行实地勘察和评审,按轻重缓急排出项目次序,上报学校。
3、项目的立项:学校根据资金情况,按项目轻重缓急、可行性等确定2007年校园房屋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年度计划。
4、经批准立项的项目,所需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急需维修改造的项目进行统计说明,以书面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国资及后勤管理处。
特此通知。
国资及后勤管理处
200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