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科室
综合科
办理地点
望江校区行政楼243
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梁老师 85407043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原则:报废一辆,更新一辆;先报废且下账,再新购并建账。
1.车辆更新单位需在当年上半年提交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
2.教育部预算批复同意后,车辆更新单位报校务会决议,通过后启动旧车报废下账程序,并在第二年按照流程采购新车。
3.车辆更新单位向资产管理处提交新购车辆全套资料。
4.资产管理处向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新购车辆注册书面申请。
6.待获批后,车辆更新单位到交管部门办理上牌手续,并完成建账手续。
1.书面申请中计划报废车辆包含:车牌、品牌、车型、购置时间、报废原因,计划新增车辆包含:品牌、车型、排量、价格、用途。不得选购超标、进口车辆
2.新购车资料包含:车辆合格证、招标文件、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等
3.车辆更新单位还应提供车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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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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