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科室
综合科
办理地点
望江校区行政楼243
办理时限
及时
咨询电话
梁老师 85407043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资产管理处审核申请及相关文件、材料。
2.处领导审批同意后,在证明材料加盖资产管理处公章。
3.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1.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附件下载
注意事项
© 版权所有 四川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邮箱:zcc@scu.edu.cn